根据《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、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菏职院学函〔2021〕89号)的文件精神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系部评议、学校初审的工作程序,初步确定以下1177名学生获得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。
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8日-11月24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30-4682007
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
2021年11月18日